为提升集团建设工程领域法律风险防控能力,11月28日下午,集团法务管理中心组织开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事宜专题普法培训。培训特邀北京德和衡(呼和浩特)律师事务所郝运来律师进行授课。集团所属各单位法务专员参加了培训。

会上,郝运来律师围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的出台背景、重点条文及司法实践中的典型争议问题进行了系统解读。郝运来还以法院判例为切入点,重点讲解了合同效力、工程价款结算等高频争议问题。针对“必须招标项目未招标但起诉时范围调整不再属于必招”的情形以及主体结构工程资质要求等问题,进行了阐述;同时,还对挂靠管理费、优先受偿权行使等实务难点进行了针对性分析。
在互动交流环节,法务专员们结合工作实际踊跃提问。针对“优先受偿权是否随债权转让”“无资质承包人的有效例外情形”等具体问题,郝运来律师结合司法解释条文及司法实践倾向逐一进行了解答。
本次培训紧扣建设工程领域法律实务需求,通过“条文解读+案例分析+互动答疑”的形式,帮助法务专员系统掌握了《解释二》的核心内容及裁判趋势,为集团在工程招投标、合同签订、价款结算等环节的法律风险预判提供了专业指导。参训人员纷纷表示,将把培训成果转化为实务能力,助力集团在建设工程业务中合规经营、稳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