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25日下午,法务部组织召开2018年度第四次法务工作例会,各分公司法务专员及子公司合同专员参加会议。
会议首先明确了各单位经济合同法审前置程序。其次,会议要求各子公司根据《关于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及复印件使用有关事宜的通知》(呼城发发【2018】8号)、《关于公司文件审查报送要求的通知》(呼城发发【2018】9号)、《关于规范集团公司法务工作的通知》(呼城发发【2018】10号)文件要求,拟定各子公司的法务工作制度;同时要求各分子公司进一步细化合同履行情况督查,并且定期报送各公司法务工作情况。最后,会议讨论了关于开展年度法宣工作的相关事宜,鼓励广大员工在自愿的原则下积极参与到在线学法的普法考试中,进一步扩大普法工作覆盖面,为依法治企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