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富泰热力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公开询价方式择优选择供应商,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富泰热力股份有限公司光明热源厂接入给水管线工程材料采购项目;
2.招标范围:具体详见响应文件;
项目名称 | 采购内容 | 预算金额(元) |
呼和浩特富泰热力股份有限公司光明热源厂接入给水管线工程材料采购项目 | PE管件、PPR管件、PE-RT管件等。 | 3000.00 |
3.供货期: 合同签订后1周内到货;
4.供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及行业要求
6.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7.付款方式:产品交付并经甲方仓库保管员初步验收数量、规格型号后,甲方凭乙方出具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须经甲方财务人员验票合法)后三年内(36个月)无息付清。质保期3年。
二、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主体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生产厂家;主营业务范围内必须包含本次项目的招标内容;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投标人,都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投标人需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
4.投标人无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
5.信誉要求: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档案。
(2)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未被列入企业异常经营名录。
(3)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相关材料(1.提供2025年(至少三个月)的良好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以税务机关提供的纳税凭据或银行入账单为准)。2.提供2025年(至少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以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为准))。
7.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递交时间:2025年7月15日至7月20日9:00至17:00,逾期不予受理。
2.递交截止时间:在2025年7月20日17:00前。
3.递交地点:呼和浩特富泰热力股份有限公司采购供应部(呼和浩特市回民区阿拉善北路2号北楼会议室)。
4.递交方式:密封完好后现场递交,数量一份。
5.响应文件应包含以下内容,资料提供不全者将视为作无效响应。
(1)企业法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2)企业营业执照;
(3)信用查询截图:
1)投标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活动)异常名录信息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2)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未被列入企业异常经营名录查询结果;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
注:A、上述要求是对投标人基本要求,出现未按照规定递交或资料不全、资料不合格的情况,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B、如发现存在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中标单位自负,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发布公告媒介:
呼和浩特市城市燃气热力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hhhtscf.com/
六、中标原则:
投标人按照询价公告的要求须一次性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含税和不含税投标总价)。
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询价公告响应要求的投标人中,按照报价(含税)最低原则确定中标人。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呼和浩特富泰热力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回民区阿拉善北路2号
联 系 人:孙敬轩
电 话:18104850124
呼和浩特富泰热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