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概况:
呼和浩特市城发供热有限责任公司桥靠热源厂设备材料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仪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呼和浩特市城发供热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名称: 呼和浩特市城发供热有限责任公司桥靠热源厂设备材料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 0703-1840CIC2I004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4.招标内容和范围:桥靠分热源厂设备材料采购
序号 |
名称 |
管道规格及磅级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异径节 |
DN500*300 1.6MPa |
个 |
4 |
Φ235B |
2 |
缓闭式止回阀 |
DN350 2.5MPa 150℃ |
台 |
5 |
带配套法兰及螺栓钢垫 |
3 |
缓闭式止回阀 |
DN1200 2.5MPa 150℃ |
台 |
1 |
带配套法兰及螺栓钢垫 |
4 |
缓闭式止回阀 |
DN600 2.5MPa 150℃ |
台 |
4 |
带配套法兰及螺栓钢垫 |
5 |
快速直通除污器 |
DN1200-DN250 L=3000 2.5MPa 150℃ |
台 |
1 |
带配套法兰及螺栓钢垫 |
6 |
金属软接头 |
DN350 L=400mm 2.5MPa 150℃ |
个 |
10 |
|
5.项目总投资:预计总投资金额为400,000.00元
6.项目地点:呼和浩特市
7.投标人资格要求:
7.1 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2 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
7.3 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企业、法人、被授权人);
7.4投标人为经销商或代理商的企业,须提供生产厂家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文件;
7.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8.1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资料:
1)企业法人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公司财务报表;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4)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
5)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企业、法人、被授权人);
7)投标人为经销商或代理商的企业,须提供生产厂家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文件;
以上资料须提供复印件两套,并提供原件以备核查(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软胶装)。注:证件原件是指原发证机关所发证件,扫描件、公证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彩喷件一律不视为原件。证件原件的复印件内容须与原件一致,否则不予接收。
8.2招标文件的发售日期: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7月5日至2018年7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至中仪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东达广场商务写字楼17层1701室)获取招标文件。
8.3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售价为500元,售后不退。
9.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18年7月31日上午9:0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必须在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根据招标人要求,如有变化,另行通知)届时请投标人派授权代表参与开标仪式。
开标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东达广场商务写字楼17层1701室
10. 招标公告发布:
本公告于2018年7月5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n、内蒙古招标投标网www.nmgztb.com.cn/index和呼和浩特市城发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www.hhhtscf.com发布。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呼和浩特市城发供热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巨海城8区3号写字楼
联 系 人: 程鹏
电 话: 0471-3823357
招标代理机构: 中仪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东达广场商务写字楼17层1701室
邮 政 编 码: 100055
联 系 人: 赵璇
电 话: 010-63349012、0471-3905350、18601120568
传 真: 010-633736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