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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热服务承诺

2020/11/24 0:00:00

             1、我公司坚持“质量第一”、客户第一、服务第一、信誉第一”的企业宗旨,为用户供好热、服务好。

2、供热期为每年的1015日至次年的415日,我公司承诺,供热期间保质保量供热。

3、对符合要求的供热系统和节能建筑,室内供热温度达到18℃及以上。

4、设立客服电话961655,供热期间24小时受理热用户投诉、咨询、意见及建议等各类来电;供热期结束后,正常工作时间内受理热用户各类来电。

5、及时办结12319城建热线及数字城管指挥平台派单,依据投诉处理时限规定,在时限内办结,并及时回访热用户,核实处理效果。

6、接到热用户抢修电话,1小时内到达现场,属于我公司责任范围,即刻组织抢修;不属于我公司责任范围,积极协助抢修。

7、供热期间,定期入户抽查热用户室温。对于室温不达标的投诉,24小时内入户测温,查找原因,属于我公司责任即刻处理,不属于我公司责任,向热用户解释清楚原因。

8、我们承诺主动、热情为热用户服务,认真办理每件事。不乱收费,不以热谋私,不吃、拿、卡、要。

9、在运营所、收费大厅及媒体,公示服务承诺、办事程序、服务规范、及工作人员信息,接受热用户及社会监督。

10、对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可通过961655投诉,也可通过各分公司服务处、运营所、收费大厅电话予以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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